Filez服务协议

1. 协议范围
联想将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为客户提供本协议描述的Filez服务(以下称“本服务”)。
“Filez”是指联想提供的多种智能、安全的可供客户进行编辑、协作与管理的平台。包括但不限于Filez Box、Filez Office等多款产品与解决方案。在本协议中,“关联机构”是指由联想控制、或控制联想、或与联想受共同控制的机构。这里“机构”指任何公司、企业或其他法律实体。在本协议中,“控制”是指直接或间接地拥有影响所提及机构管理的能力,无论是通过所有权、有投票权的股份、合同或其他方式。

2. 服务描述 
联想为客户所提供服务的具体内容,见有关本服务签约生效协议附件之工作说明。在不损害客户在本协议项下实质权利的前提下,联想保留在必要时调整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本服务条款),且这些调整后的内容或服务或基于此形成的服务概述和/或功能描述,都将作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联想会通过有效方式给予通知,同时客户在享受服务时,亦应及时查阅了解修改内容并自觉遵守。
本协议签署后,联想将自约定的服务起始日期开始,在本协议期限内(“服务期限”)为客户提供约定的服务。

3. 服务费用

联想会为客户提供一段时间的免费试用期。客户需在试用期届满前支付服务费以继续获得服务,如客户未在试用期届满日前支付服务费用,联想将在十五(15)天的宽限期内保留客户帐号中的信息、数据及其他资料(以下统称为“数据”),但将停止提供其他服务。如客户在上述宽限期到期前未支付费用或经证明无合作意向,视为客户无意从联想订购该服务,则联想有权在不另行通知客户的前提下删除客户仍留在试用帐号中的数据。

服务费用不包含因客户访问互联网或移动网络而产生的相关费用。无论本服务收费与否,客户均应自行承担因使用本服务而向包括网络运营商在内的第三方支付的相关费用,例如,电话费、手机短信费等。

4. 客户如何使用本服务 
为获得本服务,客户应按照本服务注册页面上的提示,注册一个帐号(“客户帐号”),注册过程中点击确认的协议条款如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以本协议内容为准。
在使用本服务时,客户应当:
遵守任何可适用的法律,包括可适用的国际条约或公约规定,不进行任何侵犯个人隐私或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不实施危害网络安全或信息安全的行为;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网络实名制的准则、规定,确保本服务的使用方已上传登记真实客户信息,并承担因非真实客户信息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遵守所有与本服务有关的协议、准则、规定、程序或通告;
妥善保管客户帐号及密码,将其获悉的任何对客户帐号的非法使用或客户的帐号出现安全漏洞等相关情况立即通知联想;
确保客户上传和存储数据的安全性,例如不带有病毒、木马和其他有害程序;

开启Filez文件备份功能前,确保用户已了解并同意可能进行的数据安全管控备份功能及策略,并且客户应确保有相应的内部规定或制度允许进行上述备份管控。

对利用Filez服务存储的内容享有所有权,并对该内容的合法性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因客户自身原因导致该帐号及密码泄露而产生的数据丢失、损毁等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5. 使用本服务时所禁止的行为 
在使用本服务时,客户不得:
通过任何手段破坏Filez服务平台、影响Filez服务的正常运行、损害联想的合法权益;

利用本服务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或移动网络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利用本服务上传、展示、复制、发布、传播或以其他方式传送含有任何非法的和不道德的信息资料;
利用本服务侵犯任何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
以损害联想或联想关联机构、经销商、分销商和/或供应商,或联想客户的利益或声誉的方式使用本服务;
使用或通过本服务参加或推动任何违法活动;
将本服务的任何一部分用作任何未经征求的批量信息或未经征求的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垃圾邮件)的目标链接;
使用任何自动进程或服务访问和/或使用本服务;
使用任何未经授权的方式修改或改接,或者试图修改或改接本服务;
损坏或破坏本服务(或任何与本服务相连接的网络)或使其不能运行或超负荷或干扰任何其他方对本服务的使用和享受;
转卖或再分销本服务或本服务的任何部分。

6. 违反的后果 
如客户在使用本服务时违反本协议的任何规定,联想有权要求客户改正,如客户的行为可能导致联想受到损失或损害的,联想可单方面直接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a)屏蔽或注销客户帐号;(b)暂停向客户提供服务;(c)终止本服务;和/或(d)终止本协议。
由于因客户的行为所导致或产生的任何处罚、调查、指控、索赔或要求,或由此导致任何损失,均需客户自行承担费用解决,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如因客户的行为导致任何第三方针对联想或联想的关联机构、供应商、客户或员工(统称为“联想”)提出任何处罚、调查、指控、索赔或要求,一经收到联想的通知,客户应立即予以核实,经双方核实并书面确认后客户将承担直接费用为联想提供抗辩并使联想免受与前述行为相关的损害。同时联想保留就客户的行为给联想导致的损失向客户索赔的权利。
如因客户违反本协议导致本服务被终止,客户支付的费用将不予退还,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上述违约责任条款适用于客户使用Filez服务的全部服务周期。

7. 服务变更 
客户了解并同意,为更好地响应客户需求、优化服务等原因,联想可能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本服务平台或相关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升级或更新,如因此类情况造成服务在合理时间内中断,联想承诺将尽合理努力事先进行通告;该等通告为此类情况下联想的全部及唯一责任。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和不可预见性,本服务或其任何部分可能在任何时候因为各种原因而被变更、中断或终止。在可行的情况下,联想将尽商业上最大的努力将此类变更、中断或终止提前通知客户,并将尽可能向客户提供包括顺延服务期限在内的等值替代服务。如联想无法提供此替代服务,或客户不愿接受替代服务,则联想会在扣除客户实际使用服务部分的相应费用后,将客户订购服务费用的剩余部分退还给客户。

8. 知识产权 
信息披露方拥有对本服务、本服务的任何部分、或通过本服务或连同本服务提供的软件及任何文本、图片、图形、音频和/或视频资料(“材料”)的一切权利、所有权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一切知识产权。这些材料受版权、商标和/或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受本协议约束的任何一方均同意未经信息披露方同意不对本服务或通过本服务或连同本服务提供的材料进行修改、改编、翻译、从其制作衍生作品、反编译、逆向工程、反汇编,或以其他方式试图从本服务或材料取得源代码,或从本服务及材料中摘取其实质部分作其他应用。受本协议约束的任何一方均同意未经信息披露方同意不去除、掩盖或改变本服务所附带、载有或连同或通过本服务读取的披露方或任何受本协议保护的第三方的著作权说明、商标或其他专有权利说明。这里“知识产权”指现在或以后在世界范围内有效的专利法、著作权法、商业秘密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项下不时存在的任何和一切权利及任何及一切其他专有权、其任何和一切申请、续展、延期和恢复。
除非另有明确约定,本协议的任何内容不得被解释为一方向另一方转让了其所持有的版权、专利、商业秘密、商标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

9. 信息收集和隐私保护 
联想保证不会主动将客户基于本服务在联想帐号中存储的数据披露给第三方,但联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判决、裁定的强制要求或股票交易所的强制要求而需披露前述信息的不受此限制。在此等情形下,联想会尽合理努力通知客户。
为了协作和提供服务,联想会收集客户的某些信息。联想将按照联想的隐私策略使用和保护这些信息。此外,仅为下列目的,联想可以访问或者透露客户的相关信息,包括:(a)为遵守相关法律、协助司法和/或执法机构的调查和执行;或(b)为保护社会公众的权利、财产或安全,根据相关法律的强制规定。为了向客户提供服务,联想可收集有关服务状况、客户的设备和客户对服务的使用的某些信息。联想有权从客户的设备自动上传这些信息。这些数据不会构成联想对客户私人身份的确认。
客户可以访问https://www.filez.com/privacy.html阅读和了解联想的隐私策略的详细内容。

10. 联想的保证 
联想将以合理的谨慎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并且所提供的服务将符合业界提供此类服务的良好标准,不会存在与本协议约定的规格、标准和要求的实质性不符。如联想提供的服务与此保证有任何不符,客户应在该服务提供后三十(30)天内书面通知联想。联想将在合理的期限内调整以使服务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规格、标准和要求。
各方同意本协议项下提供的是服务而非货物。为此,除前述保证外,联想未就本服务做出任何其它保证和陈述,并在此否认任何其它所有明示或默示的保证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关于适销性、适用于特定用途和不侵权的默示保证。
本服务依不断发展的技术状况提供,并且本服务需依赖电信、互联网及其他第三方服务,可能会受到各个环节不稳定因素,例如但可能不限于,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或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客户所在位置、客户设备状况、互联或移动通信网络状态等。联想的各项保证不适用于这些非联想所能控制的因素。联想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不作绝对保证。客户将完全基于客户的判断决定使用或不使用本服务,并对此自行承担责任。
如可适用法律不允许以合同方式排除某些默示保证,则在法律禁止的最大范围内,上述对默示保证的排除不适用于客户。此外,客户将继续享有那些可适用法律不允许通过合同方式排除或限制的权利。

11. 联想的责任 
如联想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上述保证,联想将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修正错误并重新提供服务,如果联想无法以商业上合理的方式实质性修正错误,客户可终止相关服务,并获得客户尚未使用的服务对应的费用的退款。无论本协议是否有其他规定,联想对以下各项均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a)任何超出联想所收到的在本协议项下支付的相关服务费总额的金额;(b)客户因获得替代货物、技术、服务或权利而发生的任何成本和费用;(c)任何应由第三方服务提供商提供的服务;或(d)使用中断或延迟或数据损坏或丢失导致的费用、费用增加或损失,无论其是基于本协议或任何合同、疏忽、严格责任或任何其他法律原则,即使联想已被事先告知存在上述损害赔偿的可能性。无论如何,联想不对任何附随的、间接的或继发的损害或利润损失承担责任。
客户所在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可能不允许以合同方式对某些责任进行排除或限制,则在法律禁止的最大范围内,上述某些责任限制或排除条款不适用于客户。

12. 期限和终止;终止的效果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日终止(“初始期限”),除非根据本协议约定被提前终止。
本协议初始期限在附件工作说明中约定,在初始期限及后续每个合同期限到期日前一(1)个月,联想将向客户发出通知,由客户决定是否续展本服务,如在到期日前客户未确认续展本服务且未按约定支付续展服务费,则本协议在到期日即终止。
在下列情形下(统称为“终止事由”),任何一方均可经提前三十(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且不需承担任何终止费用:(A)另一方实质性违约,包括但不限于未按约定支付任何到期应付款项;或(B)另一方被宣告破产、无力偿付到期债务、或因其他事由丧失履约能力、资产被受让人或其他债权人接收的。无论本协议基于何种原因终止后,联想将在十五(15)天的宽限期内保留客户账户中的数据,以便客户自行承担费用取回或做其他处理,联想应给予合理的配合,但联想没有义务将上述数据传送给客户或客户指定的任何第三方。宽限期届满后,联想即可在不另行通知客户的情况下删除客户帐号内储存的数据,且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客户帐号内的数据被删除后可能无法恢复。
本协议无论因到期或其他任何原因终止的,本协议中标题为[知识产权]、[联想的保证]、[联想的责任]、[信息收集和隐私保护]、[终止]、[一般条款]等条款,以及本协议其他依其性质应当延续其效力的条款,将延续并继续有效直至得到完全履行。

13. 协议的解释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那么客户和联想将用最接近该不能履行部分内容之意愿的条款予以替代,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取代此前关于客户使用本服务的任何协议或声明。本协议中各节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应被忽略。

14. 协议的转让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者外,未经它方事先书面允许,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转让、转包或分包给任何第三方。但为工作方便,联想可根据其业务模式安排其关联机构执行本协议项下的部分或全部业务;客户的关联机构可以使用客户帐号存储其各自拥有的数据,视为是客户对本协议的履行。联想和客户分别对其各自关联机构履行本协议的行为或不行为承担责任。

15. 无第三方受益人 
本协议仅为客户和联想的利益而订立。除另有明确约定者外,本协议非为任何他人的利益而订立。

16. 法律管辖 
本协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不包括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可适用法律订立和解释。因本协议执行、解释以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争议和纠纷均应提交联想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决。

17. 一般条款 
修改。除本协议另有约定者外,对本协议的变更或修改均应以双方有效签署的补充协议方式为之,否则均属无效。
全部协议。本协议构成客户与联想之间就本协议标的达成的全部协议,并替代双方在本协议签署前或执行过程中就本协议标的所做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交流、声明、谅解或协议。任何附加的或与此不同的条款和条件均不适用。
可分割。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有管辖权的裁判机构裁定在某些方面无效或不可执行,且这种无效或不可执行性不会对双方在本协议中的权利义务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则本协议将继续有效。任何被裁定为仅在某些方面或某种程度上无效或不可执行的条款,在未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的程度或范围内仍然具有完全的效力。
非弃权。本协议的有效弃权须经弃权方书面签署;一方对另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和责任的某些事件放弃追究并不表示对以后发生的事件也放弃追究。
通知。除正常业务过程中的联络和沟通应通过双方同意的通常方式进行外,按本协议要求发出的或与之有关的所有抱怨、异议、授权和索赔及其他此类通知均应以书面方式送达本协议首页列明的对方地址和代表人。通知在亲自交付本人的情况下,于交付当日生效,通过其他方式发送的,于符合条件地发送后满三(3)个工作日时生效。给联想的上述通知应同时抄送:北京联想协同科技有限公司法务部,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上地西路6号2幢6层601-H6-3邮编:100085。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不能部分或全部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在合理可行的最快时间内通知对方,并在五(5)日内向对方提供证实不可抗力发生的政府、公证机关或商会出具的证明或权威媒体的报道。因怠于通知造成对方损失的应予赔偿。
优先适用。除本协议允许另行约定的内容外,如本协议的规定与工作说明发生冲突,应以本协议的内容为准。
副本和签署。本协议制作首页规定的相应份数,双方分别执有,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经双方有效签署后自首页载明的生效日起生效,如首页未填写生效日,则以最后一方签署日为生效日。